昨天上午,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等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外记者采访。
投330亿元解决260万户
低收入家庭住房
记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齐骥:2008年,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300多亿元,在建的廉租住房63万套,都比2007年以前有非常大的提高。今年在范围内要新增解决26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70%左右要通过政府提供的实物的房子来解决,其余部分仍然还是通过租金补贴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在资金保障方面,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资金投入将达330亿元,这个数字也是2008年、2007年几倍,甚至上10倍的增长。
廉租住房不超过50平方米
记者: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标准是什么?比如收入要有多低,如果是廉租房的话,租金大概是多少钱?
齐骥:关于廉租房保障标准等细节问题,按照现在的文件,我们是按照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标准,这是一道线。至于说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多少,各个省、各个市的收入线标准不完全一样,只要在这个地区是列入到低收入的,就能享受这个政策。此外,廉租住房原则上不超过50平方米,但各地也不完全一样,多数地方现在掌握得比较严,廉租住房不论是新建还是回购,套型的面积都在40平方米左右。
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记者:对“夹心层”(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这部分人群),政府有哪些解决措施?
齐骥:针对这个问题,在总理的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要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能够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这个城市来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目前确实通过市场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这方面的工作还刚刚起步,正处在研究深化的过程中。厦门、深圳、北京、天津都开始推动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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