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学生纳入
廉租房保障对象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汤静) 昨日,人大代表、重庆工商联副主席吴江林建议,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也应该向大学生开放。
吴江林说,大学生就业困难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外地学生),应为他们提供廉租房或者纳入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国家教育部门和国土部门可根据情况推出大学毕业生廉租房,地方财政予以支持,将廉租房供大学应届毕业的外地学生使用,根据当地的有关情况制定大学毕业生廉租房管理办法。
名词解释》
廉租房与经适房
廉租住房由政府拥有,或者由其他的单位拥有,低租金提供给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是建设以后用建造的成本价,不包括土地出让金,也不包括各种税费,并限制开发单位的利润水平,基本上是用成本价出售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低收入困难家庭以后有一系列上市交易的限制措施,至少在上市以前是属于共有产权。通过若干年,等到可以上市的时候,上市的家庭要补齐当时政府垫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的税费。
热点回应》
少建经适房多建廉租房?
高房价地区仍大量建经适房
记者:今年“两会”上一些代表和委员建议,把经济适用住房同廉租房并轨,或少建经济适用住房多建廉租房,对这个问题该怎么看?
齐骥:按照目前我们所设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当中,既包括廉租住房,也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到目前为止,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不少因地制宜的政策调整。房价相对比较高、收入比较高的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仍在大量的建设,因为有需求的群体。对一些西部地区,收入相对比较低,房价本身也不高,再加上土地价格也不高的地方,逐渐把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通过廉租房增加建设消化掉,另一部分通过市场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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