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重庆锐理数据>  正文

手机看新闻

重庆公积金新举措:认房又认贷 主城区暂停受理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重庆锐理数据2017-05-10 11:46:00

5月9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根据2017年度公积金资金供应总体规模,结合当前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实际需求,《通知》明确:即日起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1

关键词一:认房又认贷

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即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首套房时,实行“认房又认贷”。

锐理数据对比新旧政策发现,此前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标准为“认贷不认房”:职工家庭名下有住房但已结清贷款购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认定为首套房。

2

关键词二:非首套住房

新规除了调整首套房的标准,还提到这三种任一情形,均要被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1、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2、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3、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该通知印发前已进行购房网签或已经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仍按原标准执行。

3

重庆公积金新政解**

锐理数据认为,本次出台的公积金新政,对首套房界定更加严苛,既认房又认贷的界定标准,这也是收紧信贷政策的一种手段,一是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门槛,二是有效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让房地产回归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属性上来。

目前,政策只针对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没有限贷要求,对于有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购房者,还是可以通过商业贷款来实现。结合目前重庆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预计接下来在商贷政策上面,也将做出进一步收紧。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