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以下融创公告的付款安排,通过前三笔付款,在正式协议签署后,融创在90天内支付万达将累计达到336亿,但神奇的是剩余的295.75亿元款项,则是万达贷款给融创的。
7月11日,融创中国公告称,就目标项目公司和目标酒店资产合作订立框架协议,将在7月11日上午9时恢复股份买卖。
前一日,万达公告将以295.75亿元将13个文旅项目的91%股权,335.95亿元转让北京万达嘉华、武汉万达瑞华等76个酒店转让给融创。
万达和融创同意在电影等多个领域全面战略合作。双方同意在7月31日前签订详细协议,并尽快完成付款、资产及股权交割。
(编者注:也就是双方整个合作的金额约632亿,根据以下融创公告的付款安排,通过前三笔付款,在正式协议签署后,融创在90天内支付万达将累计达到336亿,但神奇的是,剩余的295.75亿元款项,则是万达贷款给融创的,贷款利息还执行的是银行基准利率。也就是整个632亿元的收购,前期融创实际只是动用了自有的336亿元资金。)
融创公告中称,双方合作事项的代价将按以下方式支付:
1.框架协议签署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人民币25亿元元(作为定金);
2. 2017年7月31日或之前,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对目标项目公司和目标酒店资产的尽职调查,并且双方签署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署后3日内,买方累计支付至合作事项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126.34亿元(「第二笔付款」);
3. 正式协议签署后,卖方开始准备目标酒店资产转让过户前所需的所有手续,买方推动尽快取得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并在90天内支付转让价款累计至人民币336亿元(「第三笔付款」);
4. 卖方收到第三笔付款后5个工作日,卖方通过指定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人民币 296亿元(期限为三年,利率为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买方收到该贷款后2日内,向卖方支付剩余对价人民币295.75亿元(「第四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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