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新政后,重庆已有银行执行新政。
房天下讯 继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个人住房贷款调整的通知,要求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低首付25%的基础上可再下浮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今日重庆房天下获悉,重庆包括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在内的部分银行已经开始执行房贷新政。
据了解,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执行的标准为,如果之前没有过购房记录的,则首付比为20%且房贷利率下浮10%;如果之前买过房子但已经还清贷款的,首付比为25-30%之间,利率下浮10%;如果之前已经买了一套房子且还没还清房贷的,再买二套房则首付为30%,但利率要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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