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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事:渝重启"认房不认贷" 7种情况定义二套房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4-08-20 00:00

[摘要] 近日,重庆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人士透露,目前该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以认房为主,即只要名下(以家庭为单位)没有住房,不管之前在银行是否有房贷记录,都可以认为是首次购房,再买房时可享受首套房的标准,首付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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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人士透露,目前该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以认房为主,即只要名下(以家庭为单位)没有住房,不管之前在银行是否有房贷记录,都可以认为是首次购房,再买房时可享受首套房的标准,首付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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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着重庆已执行了长达三年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开始出现松动。消息一出,即刻引起了业内以及购房者特别是改善型购房者的广泛关注。今天,小编带大家来回顾一下那些曾经被定义为“二套房”的7种情况。

七种情况曾被认定为“二套房”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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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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