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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长胖长高 遭罚款后还要赔业主吗?

华龙网-重庆晚报  2013-09-11 07:27

[摘要] 很多购房者认为,接房完成后就可以安心入住了。其实,接房后也可能会遇到问题。江北区某楼盘规划建设2.7万平方米,最终却建成3.4万平方米,业主接房后以小区环境、生活舒适度、房屋价值降低为由,向开发商索赔。日前,市**院判开发商赔偿业主损失近万元。

很多购房者认为,接房完成后就可以安心入住了。其实,接房后也可能会遇到问题。江北区某楼盘规划建设2.7万平方米,最终却建成3.4万平方米,业主接房后以小区环境、生活舒适度、房屋价值降低为由,向开发商索赔。日前,市**院判开发商赔偿业主损失近万元。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2011年4月11日,市民黄某在江北区购房了一套商品房。根据规划部门的审批,该小区规划许可面积为27000余平方米。然而,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不但增加了楼层,还增加各楼层面积,最终使该小区建筑面积达到34000余平方米,超出审批近7000平方米。

当地建委查出开发商违规后,对其罚款745万元。

去年底,业主黄某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就违规超建行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开发商却表示,违规超建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就不该对业主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违规超建行为在被行政处罚之后,是否还需对业主承担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分歧。具体到本案而言,开发商违规超建面积近7000平方米,占规划许可面积的近四分之一,属于严重超规模建设,对业主居住环境和舒适度造成的损害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本案中,行政处罚并不排除开发商的民事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业主黄某9700余元。

开发商不服,今年7月上诉。市**院日前维持原判。

宣传彩页也是证据

办案法官称,购房户接房一旦发现问题,索赔损失前应当搜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开发商的宣传彩页、现场照片等。法院将根据业主的客观损失、所购房屋面积和开发商可能因超建而获得的利益等情况,参照损益相抵原则,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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