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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利的保障是城镇化良好发展的前提

湖北日报  2013-08-22 16:22

[摘要] 受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委托,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变迁”调查。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15%的受访者中,存在一定的强制现象。有31.6%的被访者表示,“农民吃亏了,他们被迫放弃土地保障进了城,可又没有在城市发展的能力,可能成为城市贫民”。(8月21日《半月谈》)

受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委托,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变迁”调查。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15%的受访者中,存在一定的强制现象。有31.6%的被访者表示,“农民吃亏了,他们被迫放弃土地保障进了城,可又没有在城市发展的能力,可能成为城市贫民”。(8月21日《半月谈》)

强制农民转户,并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事例在近年来的媒体报道中屡见不鲜。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地方热衷于强制农民转户,不仅仅是为了提升户籍城市化率,而且对土地的渴求非常明显。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对土地有大量需求,是正常的;同时,征地必须保障农民土地及其他各项权益也是必须的。农民是否转户,是否出让自己的土地,应尊重农民意愿而不能强制要求。在这一点上,农民是相当理性的。大部分中小城镇对于农民落户都是欢迎的,但是农民是否自愿转户,通常都会综合考虑就业、住房成本、社保、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也正是因此,中国户籍城市化率,远低于实际在城市工作、生活的人口。

即便一地的城镇、工业用地已经完全耗尽,户改前提也应该是农民自愿。而恰好在这一点上,实际情况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在农民进城后,户籍福利并不自动惠及。正如相关专家所说,不能强制农民“被城市化”,警惕农改居后产生大量“三无”即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城市贫民。

城市化也好、户籍改革也好,作为行政目标在一地全境强行推开并不足取。对于那些已经转户的,还应解决就业、社保等问题。在土地增值问题上,农民应获得合理的分享权益,并保障其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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