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减轻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明年的缴费基数比今年的缴费基数略有降低。”市人社局介绍,按原政策,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
一档1501.80元,二档为3303.96元,请下月10日前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
重庆晨报讯(记者雍黎)明年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台。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发布通知,2013年,医保个人参保人员暂时按2011年度城镇非私营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5%作为缴费基数,一档缴费1501.80元,二档为3303.96元,请个人参保人员明年1月10日前及时到银行存款。
明年个人参保缴费基数降低
“为了减轻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明年的缴费基数比今年的缴费基数略有降低。”市人社局介绍,按原政策,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因为平均工资提高,若按这一比例计算,一档和二档都将多缴费1到2百元。为了减轻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因此调低了缴费基数。
201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暂时按2011年度城镇非私营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042元的75%作为缴费基数。
明年1月10日前到银行存款
目前,全市38个区县都纳入了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范围,各区县的缴费标准也全部统一。享受的待遇也将统一,基本医保可报销3.2万,大额医保可报销50万,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每年报销金额可达53.2万。
请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下月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缴费后可在2013年1月底到代扣代缴银行查询本人代扣款账户,确定是否扣款成功。
如未及时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只要在2013年3月底以前到参保地的医保中心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均不会影响待遇享受。不过,若超过2013年3月底再办理补缴,则要在本人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13个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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