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3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表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房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年底前发放10亿~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7月23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明确表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房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年底前发放10亿~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同时,入选“321”计划的人才,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此外,还将加大对中低收入户、住房困难群众安居保障力度。
南京新政:公积金政策再次“松绑”
南京新政中拟“加大公积金政策对首次购房和保障房的支持力度。”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南京市在一年间第二次针对公积金政策“松绑”。2011年10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可贷额度恢复调整至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而且,购买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可以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媒体提供的《若干意见》截图显示,南京市计划“年底前发放10-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房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此外,南京新政将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入选“321”计划的人才,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可优先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5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南京新政:“321”人才首次购房不限购
《意见》提出,南京将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入选“321”计划——正常缴纳公积金者就视同南京城镇户口,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将视同南京户籍,不再归为外地户籍限购之列,并可按5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何小庆介绍,“321”计划是该市引进人才、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的举措,指的是将用5年时间大力引进3000名领先型科技创业人才,**培养200名科技创业家,加快集聚100名国家千人计划的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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