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从60%下调至40%。昨天,市人社局在新闻通气会上说,此举将为低收入人群减负,扩大全市参保面。
从201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从60%下调至40%。昨天,重庆市人社局在新闻通气会上说,此举将为低收入人群减负,扩大全市参保面。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其中只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个涉及个人缴费的险种与市民相关,其他为单位缴费。
从明年1月1日起,低收入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将由现执行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降低到40%,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下限核定缴费基数。
即: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4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却在缴费基数上限以下的,按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00%之间自主选择。每年1月20日以前,可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变更一次标准。
当然,减低参保标准后,享受的待遇也会降低。
2011年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
工资基数下限下调
40%的下限工资约为1033元
缴费费用为82.64元
原60%的标准下限工资约1549元
单位参保个人缴费123.92元
以我市城镇职工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2581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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