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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配建保障房竟改名“人才房”

新闻晚报  2010-12-06 13:53

[摘要] 上海市土地出让预申请第3—4号公告中,土地已经在交易中心挂了一月有余,部分土地的有效预申请人也达到规定人数,按照预申请流程,这部分土地即将进入正式挂牌出让环节。

上海市土地出让预申请第3—4号公告中,土地已经在交易中心挂了一月有余,部分土地的有效预申请人也达到规定人数,按照预申请流程,这部分土地即将进入正式挂牌出让环节。但昨天记者在上海市规土局网站发现,奉贤一即将从预申请进入正式挂牌的地块却出了一个新规定: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住宅套型设计为100平方米左右。

20%面积建“人才房”

出台此新规的就是奉贤区南桥新城望园路西侧、运河北路北侧区域地块。据预申请公告显示,该地块东至望园路、南至运河北路、西至A4高速、北至加油站。出让面积为96682.8平方米。地块属性为商住用地,该地块公布的起始价为45973万元,按照容积率2计算,估算楼板价仅为2378元/平方米。

由于公告还显示该地块内商业用地约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5.6%,居住用地约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94.4%。这使得该地块一下子吸引了78家房企申领出让材料,同时截至12月3日该地块预申请人数也达到4人,符合预申请出让中规定的有效预申请人数。与此同时,该地块还明确规定全装修住宅比例为住宅面积的30%,而70/90政策在该地块依旧有效。

按照目前上海市土地出让的趋势,该地块还要求配建保障房,并规定住宅面积的20%建保障房,这个保障房并不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动迁房,也不是公共租赁房,而是人才房。

政府负责人才房分配

在上海市规土局网站发布的该地块推介会纪要上,记者发现,对于该地块的保障房,也就是被确定为人才房的房源,出让方提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对于保障房的外观要求,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当与商品住宅项目一并规划设计,其建筑外形、风格、色彩应与商品住宅基本一致、保持总体和谐,并共享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通道。

在保障房的面积上也有规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当集中布局到楼幢或者单元,住宅套型设计为100平方米左右。同时还明确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配套、同步交付使用。

对于这些每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保障房(人才房)将如何分配?出让方也有介绍:“配建的20%保障性住房,开发商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住房保障局,由区住房保障局根据区政府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给区内的人才。”

专家观点

警惕保障性住房成为“富福利”

保障房是否可以做人才房?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其中并无人才房涉及。如果说是人才房作为公共租赁房的一种,其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而不是100平方米左右。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明年将建1000万套的保障房,但如果将人才房建设作为重要一环纳入到保障性住房中,这种做法无疑偏离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初衷。更有人将其比作如同深圳政府给一些已成为富豪的人才的住房补贴“富福利”。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指出,目前在一些地区,住房保障的资金某种程度成了唐僧肉,只要打着住房保障的旗号,随便谁都可以来分享。从人才住房保障到公务员住房保障,五花八门。而真正需要保障的对象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却往往被忽视了。陈杰坦言,当前的高房价格局下,确有部分人才出现住房困难,影响了基本生活和作用发挥。但只应解决“住房困难”,而且是“阶段性住房困难”,而不是“购房困难”。为此,修建专项的人才公寓可以,但必须“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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