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淀区苏家坨镇周家巷村108户村民称村委会伪造合同,将村民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经营,为此诉至法院,讨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海淀区苏家坨镇周家巷村108户村民称村委会伪造合同,将村民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经营,为此诉至法院,讨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居民
村委会伪造土地流转合同
村民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前他们每人承包到村内部分土地,但是由于村委会占用、出租承包地,村民实际上没有获得土地。
村民说,去年底他们发现,2008年11月11日至18日,村委会工作人员伪造了108份土地流转合同,将108户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经营,期限为10年。
村民认为,村委会的做法侵犯了村民的经济利益,请求法院确认流转合同无效,并判令村委会将土地交由他们实际承包经营。
村委会
村民领取补偿是认可合同
庭审时,周家巷村村委会辩称,合同均是村民签的,108户村民中有的是本人签字,有的是由亲属代签,只有3户无法查明签名是否真实。
村委会代理人说,村委会和村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是海淀区经济管理站统一印制的制式合同,不存在伪造。同时根据规定,只有自愿流转土地的村民,才可领取补偿金。此次起诉的村民均从2005年开始领取补偿金,每年每人400元,这说明村民自愿签订合同。
对此,村民表示,他们领取的是外出择业补贴,并非土地流转补偿金。且这部分钱村委会并没给足,他们只能靠到城里打工、出租住房维持生活。此案未当庭宣判。
昨日,海淀法院还透露,从2003年到2008年已受理218件农村土地承包案件。
(村民坐在法庭内等候开庭)
庭审焦点
1 村委会是否有权流转土地?
庭审中,双方就村委会是否有权进行土地流转进行了辩论。
村民代理人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只有承包权人才有权流转土地,村委会只是发包人,其将发包的土地收回再流转是违法的。
村委会代理人则认为,根据海淀区政府规定,村委会可在村民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统一土地的经营权。
2 合同非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村民说,大部分流转合同上的签字,不是他们本人所签,村委会找人伪造了签名。
村委会代理人表示,因为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有些签名是一个家庭的成年家属代签,“这样也是有效的。”
该说法遭到村民反驳,一名村民说,合同所签时间为2005年1月,上面签的名字是其女儿,但事实上当时他女儿不满18周岁,而且他女儿也称没有签字。
3 2008年合同能否签2005年?
村民们还提出,他们发现2008年11月村委会找人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上的日期却是2005年。
对此,村委会代理人表示,苏家坨镇的土地流转基本上都在2005年完成,农民领取土地补偿也始于当时,为使所有合同时间统一,对部分合同采取了倒签时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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